商务部将规范直销发展 行业或迎新起点
2013年初商务部在直销企业报备信息的工作上有明显的动作,连续发布了一些直销企业关于直销培训员备案的信息、直销产品增减的信息、新增直销区域的信息、直销牌照申请声明的信息。这些信息,既是对行业的一种规范,也是对行业的一种肯定。而且国家税务总局还于1月17日发布了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显示了国家对行业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的重视。实际上直销行业近年来整体业绩的上升,吸引了不少传统企业的目光,纷纷计划转型做直销以促进规模、增长业绩,比如康美药业和广州药业。
如果商务部发布的直销企业培训员备案、产品等信息还不够引人关注,那么2013年3月12日发布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直销企业报备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一定让一些不自律的直销企业感到坐立不安。这条通知首先提到拟开展2012年直销企业报备信息审核工作的原因:“《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直销业信息报送及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213号)下发以来,绝大多数直销企业认真履行信息报备义务,按时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了每月经营数据。从2012年报送数据情况看,大部分数据较为完整,但也有部分数据不准确或缺失。”并且说明发这条通知是为提高信息报送的准确性。不难想象,有部分直销企业的报备信息不准确;而更直观的感受是商务部2013年对直销行业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和严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直销企业准确的报备信息是市场公平性和法制性的体现。通知中提到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直销业信息报送及统计工作的通知》已在2012年3月26日发布,文中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直销业发展动态,积极研究存在问题”,这是为了“规范直销业管理,完善信息报备与披露,促进直销业健康发展”。时隔近一年,商务部再次发力收集直销企业的报备信息,其中的目的与意义更应该引起直销企业的关注和重视。
通知要求“各直销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数据项目说明要求,重点复核各项数据的来源及统计口径,不得虚报、瞒报数据,不得以部分直销地区、直销员,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数据充当直销企业的整体数据,不得将与直销无关的数据充当直销经营数据。”语气严厉,锋芒直指有过瞒报虚报的直销企业。
此外,通知还提到“各直销企业应就2012年度报备信息复核情况(包括已报备信息情况、数据的准确性、更正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26日前报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将报告电子版报商务部。直销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认真监督、审核直销企业报送及更正的数据,督促直销企业严格履行报备义务,并将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建议等于3月30日前报商务部。”除了明确指定了工作限期之外,商务部用到了“认真监督、审核”字眼,这是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一个要求,并且要其“督促直销企业严格履行报备义务”,势在必得的态度跃然纸上。
直销因其发展的方式,需要履行报备信息义务,这是市场有序发展的前提,同时这也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如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能够如期完成此次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工作,也许可以期望商务部会把这些信息数据作为未来调整直销政策的参考。因此,对直销行业来说,商务部的这条通知应该是一个利好的声音,因为它可能将中国直销行业导向更规范更健康的发展方向。2013年是辞旧迎新的一年,直销企业只要自律规范,按规定办事,那么政府对行业的监管或许还会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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