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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专题:库拉索芦荟

作者: admin999 日期: 2012-09-19 访问 : 3424


 
   
Aloe barbadensis Mill
   
库拉索芦荟原产于美洲西印度群岛的库拉索群岛和巴巴多斯岛,所以也有人称之为巴巴多斯芦荟(Aloe barbadensis Mill)、美国翠叶芦荟和蕃拉芦荟(A.vera L.),我国称之为翠叶芦荟,日本叫“芦荟蕃拉”。其叶汁经干燥获得的生药叫“老芦荟”,为红色膏体,呈不透明的红褐色或暗褐色,因此也称“肝色芦荟”,载入药典中。
   分布:库拉索芦荟原产非洲北部地区,目前于南美洲的西印度群岛广泛栽培;我国亦有栽培。
   库拉索芦荟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茎较短,叶簇生于茎顶,直立或近于直立,每片重可达0.5~1.5kg,肥厚多汁;呈狭披针形,长15~36cm、宽2~6cm,先端长渐尖,基部宽阔,粉绿色,边缘有刺状小齿。花茎单生或稍分枝,高60~90cm;总状花序疏散;小花长约2.5cm,黄色或有赤色斑点;管状小花6裂;雄蕊6,花药丁字着生;雌蕊1,3室,每室有多数胚珠。三角形蒴果,室背开裂。花期2~3月。
   库拉索芦荟也可作家庭盆栽品种。后来由于人工选择的结果,在库拉索芦荟中,又选出不少变种,如中国芦荟、上农大叶芦荟等。
   有证据表明当局部外用或口服芦荟时具有抗发炎的作用(Davis et al., 1989)。研究人员进行了一项动物试验以验证芦荟胶提取物的抗发炎活性,从实验结果推断这种活性可能是由于通过环氧酶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途径发挥作用(Vasquez et al., 1996)。另一项动物试验表明芦荟可抑制37%的老鼠水肿,这种抑制活性主要来自于芦荟胶成分中的固醇类物质尤其是羽扇豆醇(Davis et al., 1994b)。
   在一项离体试验中研究了库拉索芦荟纯化提取物的抗病毒活性。在感染12-36小时之后表现出抗病毒活性(Saoo et al., 1996)。用乙酸锌和库拉索芦荟冻干粉(7.5% 和10%)进行的离体研究证实了抗病毒性和杀精效果,研究者由此得出结论:芦荟可能具有避孕作用,尤其可以预防HIV传染。芦荟的杀精作用被认为主要与其中含有的微量元素有关(硼,钡,钙,铬,铜,铁,钠,镁,锰,磷,锌),微量元素使精子尾巴失去运动能力但不会造成阴道刺激(Fahim and Wang, 1996)。
   芦荟胶对胃的保护作用在几例动物试验中得到证实,对实验小鼠进行诱导胃溃疡试验之前先服用芦荟胶,试验结果表明,试验组小鼠的胃溃疡发病率比对照组降低了80% 。发病后,服用芦荟胶的小鼠康复比对照组小鼠快三倍(Galal et al., 1975; Danhof, 1991)。另外一项动物试验也得到相似的结果(Kandil and Gobran, 1979)。试验发现芦荟成分中的三萜类物质可预防胃溃疡的发生(Gupta et al., 1981)。
   对老鼠的免疫刺激试验表明,芦荟中的一种多糖成分-甘露聚糖具有剂量依赖型活化巨噬细胞的作用(Zhang and Tizard, 1996; Ramamoorthy et al., 1996)。对试验动物口服芦荟甘露聚糖也表明具有抑制胆固醇吸收和降低胆固醇水平的作用(Tizard et al., 1989)。
   芦荟胶与芦荟汁的药理学差异在于芦荟胶不含任何蒽醌类化合物成分,因此芦荟胶不具备通便的功效(Newall et al., 1996)。蒽醌类可刺激水和电解质分泌到大肠中,防止被结肠吸收,这种作用反过来促进了肠道蠕动(Blumenthal et al., 1998; Bradley, 1992)。苷类在结肠内的降解产物芦荟大黄素(又称芦荟泻素)是泻药代谢物(Blumenthal et al., 1998)。动物实验发现芦荟大黄素及一种酒精提取物具有抗肿瘤和抗癌的活性。有离体研究报道aloctin A可诱导对肿瘤细胞有毒性的细胞的产生(Leung and Foster, 1996; Newall et al., 1996; Wren, 1988)。但是,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已不再把芦荟汁作为抗癌药物来研究。
   总结
   药用芦荟已广泛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在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都将芦荟汁作为泻药使用 。药理学试验以及临床试验都已证实芦荟胶可用作外用药治疗微伤、烧伤和冻疮。内服芦荟胶可用于治疗哮喘,口腔溃疡,胃溃疡,许多其他潜在用途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自公元第一世纪开始,芦荟就为人类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药品。人类临床试验还在继续研究芦荟的治疗用途。 
   禁忌
   
虽然库拉索芦荟的好处很多,但是用量不宜大,并且孕婴禁用。对于添加芦荟的食品,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部门对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作出规定:
   一、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新资源食品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二、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三、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
   四、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五、含芦荟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保健食品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自2009年9月1日起,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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